美、日、德三国老年人体育政策历史演进对我国的启示

摘 要:政策作为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在老龄化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老龄化的背景下,具有中国特色的老龄法规政策体系,就显得的尤为重要。本文旨在借鉴美、日、德三国老年人体育政策的优秀经验,为我国老年人体育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美国 日本 德国老年人 体育政策

中图分类号:G8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8)04(b)-0177-02

当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其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败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政策作为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在老龄化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2015年民政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老年人体育工作理论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定期制定并实施老年人体育发展规划,并纳入全民健身计划”。因此,树立国际视野,吸取借鉴国际社会老龄立法成果,同时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老龄法规政策体系势在必行。而美、日、德三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较早,在老龄化的历史进程中,在老年人体育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我国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1 美、日、德三国老年人体育政策的历史演进

1.1 美国老年人体育政策的历史演进

美国有关老年人体育政策首次出现于1965年颁布的《老年人法案》,内容非常少,未引起学术界和社会的关注,亦未得到政府重視,但是老年问题已经出现,到70年代中后期后,有些州开始实施了老年体育项目。美国卫生署在1979年发布的《健康公民:卫生署关于预防疾病与促进健康的报告》将疾病预防上升到可以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甚至拯救生命的高度,而一年之后,美国颁布并实施了首个以提高国民整体健康水平为目的健康公民计划,并标志着美国已经正式启动了此国家战略。2001年5月,美国由6个组织共同发表《国家计划:促进中老年人身体活动》,成为全球首个单独制定老年体育政策的国家。而后美国政府为推动联邦政府发展的一揽子计划,在2008年10月7日发布了第一部有关体力活动的全方位指导手册——《2008美国体力活动指南》,为美国国民的体力活动和健身提供了科学化的指导和非常重要的依据。基于健康公民系列颁布实施以来,对其身体活动领域收效不佳的情况,美国政府改变了整体思路,于2010年5月3日,颁布了第一个《国民体力活动计划》。

可以看出美国老年人体育政策是逐渐递进,相互联系,动态发展的过程。其总体经历了从忽视到关注,从未受重视到作为长期计划,从抽象目标到具体措施,从政府独自运行到非政府组织参与的过程。

1.2 日本老年人体育政策的历史演进

早在1961年日本就颁布了关于体育方面的法律《体育振兴法》,其制定表明了政府促进体育运动和体育教育的意愿,但却没有重视到国民的体育权利。虽然成立之初就对体育行政部门制定细化落实政策作了明确要求,但规范意义上实施细则是2000年制定的《体育振兴基本计划》。日本政府1978年始发布了“国民健康促进计划”系列(下称“计划”)(后两次又称“健康日本21”),在强调健康一生理念的同时,推进以运动习惯养成、健康运动指导员培养为重点,集营养、运动、休闲“三位一体”的健康促进计划,而“健康日本21”实施过程中又有指南和基准不断补充细化。为了配合“健康日本21”计划更好的贯彻实施,2002年8月日本政府颁布了《健康增进法》,给予了“健康日本21”计划的法定地位。2010年8月26日,日本文部科学省发布了最新的体育发展政策《体育立国战略》,作为日本体育发展的十年纲要,指明了未来十年发展的基本方向。预定2011年通过国会讨论,制订出新的《体育基本法》替换现行的《体育振兴法》,至此《体育基本法》对《体育振兴法》进行了全面修改,提出自由前提下保障国民权利的均等体育机会。

日本老年人体育政策主要包含在由政府颁布的“法律”、“计划”两条主线以及“政策”、“基准”和“指南”两条辅线中,而政策使法律不断完善,基准和指南使计划更加细化具体。

1.3 德国老年人体育政策的历史演进

1959年德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下属组织德国奥林匹克协会在德国体联的支持下提出了第一个《黄金计划》(1960-1975),最终于 1960 年经过政府正式批准实施,后续颁布了《第二个黄金计划》(1976-1984)、《第三个黄金计划》(1985-1990)以及《东部黄金计划》(1990),“黄金计划系列”为大众体育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设施基础。德国体育联合会在1959年提出了“体育的第二种方式”的口号,标志着第一次大规模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始。第二次全民健身活动名称为“锻炼活动”,1970年开始实施,主要内容是通过各种宣传鼓励民众参加健身活动,并争取改变民众对待体育锻炼的态度。但在1971年,德国红十字会推广的Keep Fit项目,才有适合老年人的活动项目。德国奥体联推出全国性的健身计划时,德国奥体联下属的部分单项协会和地区体联予以了积极响应。德国把每个公民都有机会参加体育活动作为大众体育政策的一项基本原则。为了落实这项政策,德国近年来推出了多项计划,提高特殊人群和弱势群体体育活动的参与率。例如,德国奥体联与德国家庭、老人、妇女和青年部共同推出《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运动机会计划》,以满足高龄老人体育运动需求,促进高龄老人健康。

德国没有专门性的老年人体育政策,但是有关的老年人体育的政策、计划较多,而且各政策间展现了良好的发展性和呼应效果,即横向、纵向交错、联系紧密。

2 美、日、德三国老年人体育政策历史演进的主要特征

2.1 美国老年人体育政策历史演进的主要特征

一是美国老年体育政策体系由美国老龄政策和健康政策中有关老年人体育政策以及专门性老年人体育政策构成,从政策目标的比较中可以清晰看出,美国有关老年体育政策中的体育意识发生了从“偏重效果”到“偏重过程”的转变。二是由联邦政府依据相关法案管理、地方政府举办相关活动、非政府组织、学术研究、商业组织、基金会共同参与老年体育工作。三是重视了个体需求和科研先导、咨询和教育全覆盖,重视个体行为方式形成、兼顾老年人异质性以及民众自我意识的培养。

2.2 日本老年人体育政策历史演进的主要特征

一是日本没有专门性的老年体育政策,但关于体育或健康促进方面的法律较多,老年体育政策一般都包含在全国体育政策之内。目前,日本已经形成以《宪法》为依据、《基本法》为核心、《行政法》、《民法》为骨干、部门法及地方性法规为基础的体育法规体系,横向交织,纵向交错,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二是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以上下结合的形式,表现为政策制定路线一般由下往上聚集意见,政策执行路线是由上往下实施。三是国民体育权利得到了重视,体育发展的重心由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向社会体育转变。老年体育逐渐受到了关注,其最主要的特征是对老年人基本体育权利的完善。

2.3 德国老年人体育政策历史演进的主要特征

一是德国宪法(基本法)中并没有涉及体育运动的专门条款,也没有专门的调整体育运动的联邦立法。但很多体育社会团体针对老年群体发布了很多全国性的计划和组织了很多全国性的活动。二是德国体育是典型的社会主导型体制,以德国奥林匹克体育联合会为最高管理机构,所有体育俱乐部都通过不同层面(州、地区和城市)的专业协会和体育联合会直接或间接接受德国奥林匹克体育联合会的管理。而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以及对体育组织提供资助。三是每个公民均等参加体育活动的机会成为体育政策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且还关注到了高龄老年人群体。

3 美、日、德三国老年人体育政策历史演进的异同点

3.1 相同点

一是在体育政策中,都注重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二是体育政策是动态发展的,是一个逐渐发展、完善的有机过程。三是政府在老年人体育政策制定、实施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以及意识到发展老年人体育政策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

3.2 不同点

一是老年人体育政策的具体形式不同(如,美国有专门性的法规以及配套政策、日本是相关的法规、政策、计划较多、德国则体现在相关政策、计划上)。二是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在体育政策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如,美国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主导、日本是政府主导型、德国是社会主导型)。三是三國在体育政策中的侧重点不同(如,美国注重民众自我意识的培养、日本注重国民体育权利的实现、德国注重均等参与体育的机会)。

4 美、日、德三国老年人体育政策历史演进对我国的启示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颁布专门性法规以及配套的政策、计划,注意统筹兼顾,纵横交织交错,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二是在体育政策中,注重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注重健身活动细化具体,具体化过程中还需注意活动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三是注重老年人自我体育锻炼意识的培养、基本体育权利的实现以及均等化参与体育的机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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