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方案示例范文3篇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方案示例范文3篇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方案示例范文篇1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7月。

  1、迅速组织部署。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

  2、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工作。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有效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和局安稳办。

  2、县普查。县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9月27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市教育局及本级政府。

  3、市教育局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单位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方案示例范文篇2

  为严厉打击、系统治理、整体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全,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按照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关于开展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和崇州市委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本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遏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坚持系统治理,认真落实《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工作 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及时发现、依法办理、妥善救助、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格局;坚持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铲除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努力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以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重点,促进集中查处一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大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发挥法律威慑作用。

  (二)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重点,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犯罪,强化对留守儿童的犯罪预防。联合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综合救助、监护干预等保护机制,切实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案事件发生。

  (三)以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为重点,加大对利用互联网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办理一批利用互联网对未成年人实施侵犯人身或财产犯罪的典型案例,通过检察建议、“等”外公益诉讼等途径,加强网络违法信息的治理。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突出打击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卖淫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处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对此类犯罪加大指控犯罪力度,依法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充分发挥刑法震慑作用。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快速反应、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机制,逐步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

  (二)推动建立被侵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会同建立被侵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推动在全市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性侵违法犯罪入职查询、性侵犯罪“一站式”询问取证等制度,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奠定制度基础。

  (三)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重点监督有罪不究、重罪轻判、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深入分析、总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规律特点,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性侵害未成年人等重大敏感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统一执法标准。

  (四)积极开展相关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继续巩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国试点工作成效,加强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推进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收养、继承、教育权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补强未成年人重大利益家事审判活动监督“短板”。 紧紧围绕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积极稳妥提起检察公益诉讼。

  (五)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根据被害人实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和社会专业力量,提供经济救助、复学就业、身心康复、法律帮助等多元化综合救助。突出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的关爱救助,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六)深化犯罪预防和普法宣传。以亮晶晶“向日葵”未检工作室为平台,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法治宣传和自护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大力推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改善家庭环境,提高监护人的管教能力。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并共同参与,努力推进青少年法治图书馆、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引领青少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完善线上法治教育平台,推动形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立体化工作格局。

  (七)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娱乐场所、网吧、宾馆及其他场所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辍学等重点问题,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认真分析研究这些领域存在的问题,监督主管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推动长效治理,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信息披露机制、案件线索强制报告和移送制度、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原因和趋势分析,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治理对策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是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是回应党和人民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切的必然要求,是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加强组织领导,未成年人刑事办案组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善用各种监督手段,提升法律监督刚性。

  (二)加强沟通协作。积极延伸职能,依靠党委领导,与公安、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保障未成年人成长成才。

  (三)做好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在司法办案中注意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尊重其人格尊严,对可能推断出其身份信息的资料及相关涉案情况予以严格保密,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四)强化宣传引导。在加强隐私保护的同时,加强对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方案示例范文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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